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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内容及聘用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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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4-27 组织部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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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请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,发挥他们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优势,对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我校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内容和聘用办法提出如下意见。 一、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内容 特邀党建组织员根据院系党组织的工作需要、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及自身身体条件,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力所能及的党建工作: 1、协助党组织进行党的思想建设,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章学习小组活动;根据院系党组织需要和安排,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课教育。 2、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、审查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工作。 3、协助党支部审阅发展对象的《入党志愿书》等材料,对不符合要求的,提出修改或改进意见。 4、根据需要,协助上级党组织对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考察。 5、协助党组织了解、指导所分工联系的学生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,对党支部每学期工作计划提出建议。 6、协助党组织了解、关心学生思想动态,对于同学在学习、生活、身体、交友、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困惑,给予必要的教育、引导、关心和帮助。 二、特邀党建组织员聘用办法 特邀党建组织员由院系党组织推荐,各院系党组织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经历、身体状况等具体条件及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聘任意见,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后颁发聘书。特邀党建组织员的管理工作由院系党委具体负责。 原则上一个单位聘任一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,年龄不超过70岁。 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聘期一般为两年,因健康等原因,经本人提出申请后,可提前结束聘任。
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