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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共法学院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

华师委任〔2017〕91号
2017-11-02          组织部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

法学院党委:

 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,同意中共法学院委员会由王沁怡、田雷、岑峨、张惠虹、郑颖五位同志组成。
  张惠虹同志为党委书记。
  特此批复。

 

            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

             2017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