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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及其所属党支部2017年换届批复

2017-09-30          组织部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

关于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

华师委组﹝2017﹞25号

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:

  经研究,同意
  撤销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;
 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刘超男、李根、郑丽婷等三名同志组成,其中郑丽婷同志任党支部书记,李根同志任组织委员,刘超男同志任宣传委员;
 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,张琪同志任党支部书记,邓鹏翔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;
  成立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,支部委员会由孔嘉鑫、周双、郑韶娟等三名同志组成,其中周双同志任党支部书记,孔嘉鑫同志任组织委员,郑韶娟同志任宣传委员。
  特此批复。

 

            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

             2017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