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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入党申请人的管理

2015-01-20          组织部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

年满十八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,在职人员(含签订一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劳务派遣工或人事代理类等职工)可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。民主党派一般成员提出入党申请的,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征求党委统战部意见。

院系党组织应通过团组织生活、党建咨询、短期军训、个别谈心等活动,向大学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基本知识,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,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。各级党组织还要充分认识在骨干群体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,对党外骨干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积极开展工作,吸引优秀人才提出入党申请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,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。

入党申请书一般应本人手写。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,安排其填写《华东师范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》(附件1),建立“华东师范大学入党材料档案袋”(封面样本见附件2)

党支部应派组织委员或指定党员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鼓励其政治上进步,并做好谈话纪要。谈话的主要内容是:

1)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。

2)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,肯定其成绩,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。

3)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。

4)要求入党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,按照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,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。

党支部应要求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章学习小组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文件,有可能时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。入党申请人应不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,思想汇报一般应手写。

各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党工委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人信息录入上海市党管系统。

 

附件1:华东师范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

附件2:华东师范大学入党材料档案袋